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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存款保障的历史

1991
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危机及多次的挤提事件

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其香港子公司香港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国商香港)亦相继结业。是次倒闭事件导致香港多间银行出现挤提。

有关存款保障的公众谘询

政府就应否于香港推行存款保障计划进行公众谘询

1992
1995
引入《公司条例》下的优先索偿制度

尽管未设立存款保障计划,惟政府修订了《公司条例》,让存户于持牌银行清盘时可获得最高10万港元的优先补偿。

谣言引致的银行挤提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导致一间本地银行遭遇短暂的挤提,动摇存户对银行体系的信心。

1997​
1998​
银行业顾问研究

鉴于全球金融市场的趋势,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进行了一项关于香港银行业状况的顾问研究(只备英文版本)。该研究认为香港有需要推行明确的存款保障安排。

香港存款保障的顾问研究

因应1998年银行业顾问研究的建议,金管局聘请顾问公司就加强香港存款保障进行顾问研究。而公众谘询结果显示,市民普遍支持在香港推行存款保障计划。

2001年4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原则上批准在香港设立存款保障计划的建议。

2000
2001 - 2002
存保计划设计特点的谘询

金管局就存款保障计划的设计特点向银行业界及公众进行谘询,包括其融资安排、保费计算(只备英文版本)、目标基金规模以及透过净额方式厘定补偿(只备英文版本)。这些建议受到了业界和其他持份者的普遍支持。

制定《存款保障计划条例》及成立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

《存款保障计划条例》于2004年5月获得通过。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存保会)亦于2004年7月成立,肩负在香港实施存款保障计划(存保计划)的责任。

2004
2006
存款保障开始实施

存保计划于2006年9月25日推行。

制定《2010年存款保障计划(修订)条例》

随着《存款保障计划(修订)条例》于2010年6月获得通过,存款保障额提高至50万港元,而存保计划的覆盖范围亦扩大至包括用作抵押的存款。

2010
2016
制定《2016年存款保障计划(修订)条例》

《2016年存款保障计划(修订)条例》于2016年3月获得通过,补偿金额按总额发放的方式厘定,从而加快发放补偿的速度。

制定《2024年存款保障计划(修订)条例》

《2024年存款保障计划(修订)条例》于2024年7月获得通过,并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已经于2024年10月1日生效,包括提高保障额至80万港元、完善供款机制,以及简化针对私人银行客户的负面披露规定。

第二阶段的措施已经于2025年1月1日生效,包括优化银行并购时的存款保障安排以及要求银行在其电子银行平台展示简化版的存保成员银行标志的新规定。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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